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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球暖化,南台灣的6月已豔陽高照。柏油路上如同火爐熱氣上升,炎熱得讓人難以想像從事營造工程的朋友,如何頂著烈日,為每一座房子的託付,揮汗如雨!
是怎樣的熱情,可以十幾年來一棟一棟住宅、農舍、廠房….用發大包的成本做別人眼中的小工程?
是怎樣的堅持,總是在規劃、設計上,用最少的預算,為業主琢磨出最好的品質?
這一天,我們遇見和闐營造的邱總,於是在他的訪談中,我們得到了最佳的註解!
邱總,挺拔、黝黑,身著繡有”和闐建築”字樣的制服,和善的笑容中帶著幾分營造工程人的憨厚,完全沒有總經理的架子,讓人倍感親切,問他公司負責人為什麼不稱董事長而稱總經理,邱總簡捷的回答:「總經理才像是親自帶隊的執行者,而且公司在持續發展中,是需要留有一些空間的」。
談起了營造工程,邱總眼光炯炯有神,他說:合約只是最基本的要求,做的,一定比業主要求的更多,事前的充分準備,絕對不是估價單上可以看的到的,「品質」的定義也很難訴諸文字說明的,蓋一棟建築物少說也要有幾十個工種參與,仔細都不一定能保證百分之百做好,更何況不仔細那又會如何,”品質決勝於施工前”是我們的執行方針,”物超所值” (Least Pay, Best Done)是我們執行的目標所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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